2010年12月24日

撕票了

我記憶猶新,火箭早在2005年便推展了第三選票的運動。當時是喊得多麼的滿腔熱血、壯懷激烈。當時的 no rep no tax ( 不給人民在市議會有代表,便不繳稅),說得義正嚴辭。

3年後,2008年的第12屆全國大選,民聯三黨更是聯手簽署了支持還民第三選票的運動。將之變成大選的承諾。一個轉眼,民聯大勝的第12屆大選就將進入3年。而人們左3年,右3年,一直在盼望的還民第3選票,則在諸多的藉口和理由下,耍了一大套的太極後,似乎就要不了了之了。

在市議員的委任制度底下,每一年的年杪,當眾人都忙著準備收工宴時,民聯州政府也在忙著。但卻是忙著如何在僧多粥少的現實大前提下,安撫各派系和稿賞戶主有功的臣子,給個九品芝麻官,讓彼等在市議會里為自己的主子赴湯蹈火。

依照國陣的做法,市議員人選是由國陣各成員黨推薦,然後由州政府委任。換一個角度來看便是選民選出了州政府的同時,也將委任市議員的權力交給了州政府。如果選民覺得所委任的市議員素質差強人意,然後州政府又一意孤行,那麼,選民大可在大選時讓選票來平反。

當權後的民聯,大選承諾隨著歲月的流失變得模糊。當年的還民第三選票,現在似乎被撕票了。

報導說,檳州行動黨在進行着市議員遴選工作。其中包括了從國會選區委員會的提名和面試。這些程序也實屬平常和合理。奈何,間中卻傳來了有位年輕有為、衝勁十足的現任市議員將會被腰斬。接下來,便在媒體上伸冤。連同他的主子也埋怨和感歎。有人說,這是因為鋒芒畢露而引起嫉妒和對其它人造成威脅的必然下場。

行動黨給第三選票撕了票,不會也給人民期望選賢與能的小小希望也落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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