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11日

文明上網

近期,紅透半邊天的網絡社交網站非“面子書”(Facebook)莫屬。本來屬於茶餘飯後讓眾網民輕鬆消遣的網上玩意,因為來了各黨派的網路軍隊和自稱無黨派的網路流氓,於是霎時間砲聲隆隆、殺氣重重。

面子書成為政治擂台其實也無可厚非。因為,上網是如此的方便,言論可以說是享有了很大程度上的自由。當然,我們得顧及其他人的感受,尤其是涉及宗教和種族的課題,還有個人的隱私。

面子書的迅速竄紅,還得“感謝”近期的好多位網絡流氓。彼等在面子書里上載的資料和留言,簡直就是叫人不敢恭維。煽動種族情緒和仇恨的更是司空見慣。近期更發生了網民在面子書上搞到發出人命威脅的留言。

首相開始關注網上的活動,尤其是涉及破壞種族親善、宗教和諧的網上活動。報導說,警方刻在調查整30多個網霸的案件。可以援引的法律條文有十多條這麼多。那些一旦上網了便如入無人之境的網民可要當心。可千萬別在電腦鍵盤上“擦槍走火”、惹禍上身。

沒有意外的,大馬多媒體通訊委員會開始檢舉和監督網絡活動的工作一開始,便引來了一部分人士,打著言論自由的旗幟大唱反調。一些敵對政黨人士更是立刻下定論,說此舉是政府打壓言論自由的開始。

近一二十年,國家經濟提升,人民的物質生活大幅度改善。今天的新生代,普遍上彼等的學歷較高,同時也來至於生活條件較好的家庭。新生代的共同點是在資訊科技發達的時代成長,不知不覺中在網絡上享有了在生活里更高層次的需求。而自由便是其中一環。

自由固然重要和珍貴,但若是自由里含有了仇恨、謠言、誣賴和謾罵,那這只不過是一個偽自由。我無法認同每個人可以享有沒有約制的自由,自由到可以在面子書上成立仇恨某個族群的團體、自由到可以篡改照片來加害某人。

執法單位應該監督網絡活動,讓網絡天空的自由是正面和有意義的。但千萬不能矯枉過正或選擇性的執法。不然,這只會引起更大的反彈和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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