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州爪夷區州議員陳明發和威省市議員趙善輝摃上了。
兩位當官的先是爭吵大選時,趙善輝給陳明發的助選是不是有付費的。然後,火焰一燒,還是燒回了懸而未決的高淵區鳩收泊車費的問題。
對於權限範圍廣泛和職務繁雜的市政局,鳩收泊車費其實並非甚麼大工程。但对于地方居民百姓,毕竟是一踏出家门便得面对的问题。
鳩收泊車費的決策屬於市政局的權限。說到底,是市議員份內的職責。它和州立法議員還真的是扯不上直接的關係。州立法議員能夠扮演的便是向市議員和市政局為民請命,而絕沒有任何權力向市政局發出指示或威脅。
由數位威省市議員組成的泊車工作隊小組,給人的感覺就是大耍太極,亂成一團。根據報導,因為泊車收費事件而成為眾人箭靶的趙善輝市議員,實在是很委屈和無奈。
我無意評論這涉及行動黨眾議員的意見分歧,是不是參雜了黨內派系和私人恩怨的紛爭。我只想從有效率、問責和透明度的角度和市政局的職權來看待這事件。
威省市政局的所有市議員的權限是整個威省地區,而不是局限在彼等所屬的政黨區部。發生在高淵區的泊車費課題,絕不單單是趙善輝的事,而是泊車工作隊的事,甚至全體威省市議員的事。因為市政局的決定,應該是集體決策和集體負責的。
媒體的報導說,趙善輝市議員缺席很多次的小組會議。趙善輝則說,會議時間和他的工作撞期,小組主席則不願更換會議日期和時間。這不單是一則不折不扣的“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而更是沒有讓人感覺到市政府團隊欲施良政的努力和決心。
我不是在為趙善輝市議員辯護。而是在深思,當一項決定和某位議員的立場與初衷南轅北轍時,他應該服膺于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政治操作方式,還是在決定做出後依然不配合的大唱反調,仰或是辭職謝罪?
所謂的人民的政府,執政的團隊,在面對意見分歧時,沒想到鬧出了一齣歹戲,成為不良示範。
但,也不需要因此而氣餒。畢竟,知錯能該,善莫大焉!
2 条评论:
这话出自民政党员口中是何其讽刺.开心就好.
It's only 2 years, and there are so many in-fighting in Pakatan.
I can't imagine how it will be after another 5 years.
Money and Political Power are always so intoxicating since time rememb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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