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3日

贏了選舉,忘了承諾


全國第十二屆大選,讓幾個州屬變了天。數州的政府易主,聯邦政府也在“916”變天的“驚濤駭浪”中渡過。隨著這個變化,好多個地方政府也出現了大換血,同時也促使人民再次積極的討論有關恢復地方政府選舉的事項。

地方政府是和人民的日常生活、起居住行最息息相關的一層政府。一直以來,地方政府的服務精神和素質大都有欠理想而令人民失望。地方上的公民組織歸咎于因為地方政府的成員是通過州政府委任而非由民選,所以才造成了人民的怨聲載道。

有鑒于此,民主行動黨早在20053月便發動了“還我民主第三票”的運動,呼吁當時的國陣政府恢復地方政府選舉。人民聯盟(民聯)更是在第十二屆大選前簽署了《人民宣言》,其中建議落实地方议会选举。如今,有五州的地方政府成員(市、縣議員)將全權的由民盟所組成的州政府委任。社會公民組織和關心施政的選民都在監督和觀察著民盟政府何時將落實他們大選時的承諾。

回顧過去,1964年發生馬來西亞印尼對抗,聯盟政府在1965年頒布緊急法令凍結地方政府選舉。同年6月,聯盟政府成立皇家調查委員會,專門調查西馬地方政府的運作。1968年皇家調查委員會發布報告,報告中建議西馬每個州首府和首府以外的地方政府由民選政府組成。但是1971年,內閣成立一個委員會來檢討皇家調查委員會的建議。此檢討委員會建議凍結地方政府選舉,理由包括了:選舉無助于達成國家團結和社會經濟發展的目標、有違當時的第二大馬計劃和新經濟政策的目標、地方政府選舉將造成過度民主化和過渡管治。1976年,聯盟政府制定《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正式的立法將地方政府選舉廢除。

如今,由民主行動黨為主的檳州的民盟政府,會如何的去落實民選地方政府呢?當然,間中必然有一些法律上的問題得解決,才能全面的落實民選地方政府。但在這過渡時期,向選民承諾了的民盟政府有絕對的義務和責任,去感受、去了解人民想要民選政府的原因和精神。其中,人民深信民選地方政府將提升效率、廉潔度、透明度和公信力。但是很遺憾的,剛過去的市議員的委任,檳州政府無法展現她果敢的政治決心與意愿,完全擺脫她一直以來所嘲笑國陣政府的“分豬肉”式的市議員委任制。

這一屆的檳威兩個地方政府的市議員任期將屆滿,人們期待著民盟政府能在這過渡性時期應用《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所賦予州政府的權利,來委任專業人士、在地方政府事務方面有經驗者或者可以代表某個社群利益的人士,出任市議員。

我相信,沒有一個制度是完美的。無論是民選、官委政治人物、官委市民(非政府組織和專業人士)來出任市議員,市議會整體的效率的服務精神都離不開得由高素質和服務地方社會熱忱的人士來參與。當然,就算是民選地方政府,也得制定一套有效的監督和平衡的機制。

我們期待民盟政府落實她大選的承諾,我們期待民盟政府拿出決心和誠意來改善檳威兩地的地方政府的效率、公信力 和透明度。千萬別贏得了政權而忘了選前的承諾

2 条评论:

高猪 说...

关於民主选举这码子事,我是越来越心冷了。

搞政治的若懂得掏选民心,常搞吃喝玩乐,管他对手几有料几专业,自己是定过抬油,包中!

乡镇的地方选举嘛!算啦!地方议员由政府选出,剔除了吃喝玩乐,反而更专业。

致於大城市嘛!吃喝玩乐效应不明显,倒可一试!

熱血火狗 @ FireDog 说...

目前只看到州政府猛挖前朝政府臭屎,再來就是把變天掛在口邊!至於恢復地方政府選舉嘛!這應該可以留到下屆大選做口號!